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檯球入門-比賽方法詳解

  比賽選手可以抽籤或任何雙方同意的方式來決定擊球順序。
  1.決定好的順序在一局裡不得改變,除非是一方在對手犯規後要求其重打。
  2.在每場比賽裡,雙方輪流在每局開球。
  3.每局在開球選手球桿的皮頭接觸到主球時正式開始,或者:
  1當打出一擊球時。
  2當主球正式生效時。
  4.如果一擊球沒有出現本規則第十二條所述的犯規行為時,才能稱之為合法擊球。
  5.每個輪次的第一次擊球時,如果檯面上還有紅球,紅球或自由都被當作一顆活球來處理,其分值與紅球相同,直到紅球全部離開檯面。
  6.
  1如果紅球或自由球被認定為活球時入袋,那麼擊球選手下一桿則應擊打其它的綵球,若入袋,則加上綵球對應的分值並將綵球置回原位。
  2紅球與綵球交替入袋使一桿球繼續下去,直到紅球全部離開檯面,當最後一顆紅球入袋後,還必須擊打一次綵球。
  3此後,綵球則成為活球,按照其分值從小到大逐個擊打,直到停止進球,除非有第四條所規定的情況出現。
  7. 紅球無論是落袋或跳離檯面後就不能被再次放置。本規則第三節第二條第2項第2則、第九條、第十四條第6項和第十五條中所規定的除外。
  8.擊球方沒能進球得分或者犯規、失誤,那麼其此次擊球結束,換由對手上場從主球靜止處或手中球開始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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