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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塞式航空發動機的輔助工作系統

發動機除主要部件外,還須有若干輔助系統與之配合才能工作。主要有進氣系統(為了改善高空性能,在進氣系統內常裝有增壓器,其功用是增大進氣壓力)、燃油系統、點火系統(主要包括高電壓磁電機、輸電線、火花塞)、起動系統(一般為電動起動機)、散熱系統和潤滑系統等。沖壓噴氣發動機沖壓噴氣發動機是一種利用迎面氣流進入發動機後減速,使空氣提高靜壓的一種空氣噴氣發動機。它通常由進氣道(又稱擴壓器)、燃燒室、推進噴管三部組成。沖壓發動機沒有壓氣機(也就不需要燃氣渦輪),所以又稱為不帶壓氣機的空氣噴氣發動機。這種發動機壓縮空氣的方法,是靠飛行器高速飛行時的相對氣流進入發動機進氣道中減速,將動能轉變成壓力能(例如進氣速度為3倍音速時,理論上可使空氣壓力提高37倍)。沖壓發動機的工作時,高速氣流迎面向發動機吹來,在進氣道內擴張減速,氣壓和溫度升高後進入燃燒室與燃油(一般為煤油)混合燃燒,將溫度提高到2000一2200℃甚至更高,高溫燃氣隨後經推進噴管膨脹加速,由噴口高速排出而產生推力。沖壓發動機的推力與進氣速度有關,如進氣速度為3倍音速時,在地面產生的靜推力可以超過2OO千牛。

 

沖壓發動機的構造簡單、重量輕、推重比大、成本低。但因沒有壓氣機,不能在靜止的條件下起動,所以不宜作為普通飛機的動力裝置,而常與別的發動機配合使用,成為組合式動力裝置。如沖壓發動機與火箭發動機組合,沖壓發動機與渦噴發動機或渦扇發動機組合等。安裝組合式動力裝置的飛行器,在起飛時開動火箭發動機、渦噴或渦扇發動機,待飛行速度足夠使沖壓發動機正常工作的時,再使用沖壓發動機而關閉與之配合工作的發動機;在著陸階段,當飛行器的飛行速度降低至沖壓發動機不能正常工作時,又重新起動與之配合的發動機。如果沖壓發動機作為飛行器的動力裝置單獨使用時,則這種飛行器必須由其他飛行器攜帶至空中並具有一定速度時,才能將沖壓發動機起動後投放。沖壓發動機或組合式沖壓發動機一般用於導彈和超音速或亞音速靶機上。按應用範圍劃分,沖壓發動機分為亞音速、超音速、高超音速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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