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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文包基本要求

用公文包時,大體上有如下四點基本要求:
  
  一是用包不宜多。出外辦事,有時可以不帶公文包。如果要帶的話,則應以一隻為限。不要連提帶背,一下子攜帶數只皮包。
  
  二是用包不張揚。使用公文包前,須先行拆去所附的真皮標誌。在外人面前,切勿顯示自己所用的公文包的名貴高檔。這些要求,都是為了不使自己給人以張揚之感。
  
  三是用包不亂裝。外出之前,隨身攜帶之物均應盡量裝在公文包裡的既定之處。這樣用時方便,也不至於裝在別處不好找。但應切記,無用之物千萬別放在包裡,尤其是別使之「過度膨脹」。放在包裡的物品,一定要有條不紊地擺放整齊。
  
  四是用包不亂放。進入別人室內後,即應將公文包自覺地放在自己就座之處附近的地板上,或主人的指定之處,而切勿將其亂放在桌、椅之上。在公共場所裡亦須注意,不要讓它放得有礙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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