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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時在比賽中會出現高於147分的得分?

  斯諾克比賽的規則規定,如果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將被罰相應的分數,罰分並不是從自己的得分中扣除而是要加在對手的得分中。這樣的情況下,有時一名選手的擊球得分加上對手的得分就有可能超過147分,但是在紀錄個人單桿最高分時,是不會計入對手的犯規罰分的。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單桿最高分可以超過147分。對手擊球是犯規,輪到另一位選手擊球時白色球與要擊打的目標球之間形成了障礙球,這種情況下根據規則擊球選手可以選手任意一顆別的顏色的球作為紅球擊打,打進後計1分,隨後也可以選擇任意一顆綵球擊打,根據擊打綵球的分值進行計分,這樣就等於檯面上多出一顆紅球,單桿總分將有可能超越147分。如在2004年的英國錦標賽上,詹米-伯內特(JamieBurnett)在與裡奧-費南德斯(LeoFernandez)對陣時就利用這樣一個機會打出了148分的一桿球,從而成為首位在職業比賽中打出單桿超147分的選手。
  在對手沒有犯規的情況下,一桿球的最高得分是滿分147分,即通常所說的「滿桿」。這要求擊球選手在一桿球中,每將一顆紅色球(1分)入袋後打進黑色球(7分),之後又連續將所有的彩色球入袋。如果對手在所有的紅球入袋之前犯規並形成斯諾克,這時接下來的擊球選手可以選擇任何一顆彩色球作為「任意球」。該彩色球入袋計紅色球的分值(1分),並被放回檯面,接著再將黑色球(7分)入袋。這樣就比正常情況多淂了8分。從而在這種情況下,一桿球的得分就可以高達155分。
  歷史上單桿超過147分的記錄至少有三次。其中的一次是托尼-德拉高(TonyDrago)1998年在英國諾伍德(Norwood)舉行的一場比賽中打出的一桿球149分,並被吉尼斯世界紀錄收錄為最高的斯諾克單桿得分。在那場比賽中,德拉高在被對手犯規形成斯諾克的時候指定一顆棕色球(4分)作為任意球擊落入袋得1分,緊接著在棕色球放回檯面後又將其入袋,從而額外多獲得了5分。然後,他又連續13次在將紅色球入袋之後擊落黑色球(8分×13),接著一顆紅色球一顆粉色球(7分),一顆紅色球一顆藍色球(6分),最後再將所有的彩色球(共27分)入袋。2004年10月,在英國錦標賽的資格賽上,詹米-伯內特(JamieBurnett)在與裡奧-費南德斯(LeoFernandez)對陣時打出了148分的一桿球,從而成為首位在職業比賽中打出單桿超147分的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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